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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转公寓剩余电费退款的再次提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1 阅读量:

 

我校已回租未央教师周转公寓给学校的教职员工,截止20121221日仍未办理房间电表剩余电费退款者,总务处再次提醒需退款的教职员工,请于20121229日前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4:00

办理地点:未央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售水电办公室

           (未央校区2号学生公寓西门)

联系电话:86173130

特此提醒,请相互转告。

 

 

总务处公寓管理中心

20121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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