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物业管理科制度 > 正文

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6 阅读量:

一、负责完成东、西(以下含兴庆)、咸宁公寓的外环境和楼道卫生保洁服务及院区绿化工作。

二、负责完成学校所有家属区的外包服务项目的监管工作。

三、负责完成学校所有家属区的门岗安全服务外来车辆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调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做好学校各家属区的治安和其它相关工作。

五、负责学校所有家属区监控安防与楼宇对讲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所有家属区消防安全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学校所有家属区的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的管理服务。

、负责学校所有家属区地下室和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学校所有家属区的非机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学校所有家属区住宅室内水、电保障公共区域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学校各个家属区物业费、水费、暖气费的费用回收和统计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咸宁公寓配电、供水设施设备、西工新苑供水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完成学校各家属区住宅电梯、机械车库类型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完成学校各家属区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装修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学校各家属区的装修管理工作。

、完成总务处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