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校纪委通知,为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要求,做好常态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清风”微信群管理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梳理排查工作:
一、规范群成员组成
“西安工大清风群”成员组成为全校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请本单位上述范围内还没有入群的人员在3月25日前加入。
二、规范群成员实名制
“西安工大清风群”为廉政教育、宣传工作需要建立的工作群,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各成员的群名片、群昵称等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工作变动要主动更新本人信息。
三、规范群内容发布
1.“西安工大清风群”主要用于宣传中、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有关规章制度、公告、警示和校纪委工作动态、公告、通知等。
2.群内严禁发布和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国家法律法 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以及未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
3.群成员如有学习心得体会以及好的文章鼓励在群内发布交流,但需符合互联网信息管理及相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