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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2-04-02 15:27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2022 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清明,持续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严明纪律规矩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积极响应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稳定安全和文明祭扫等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带

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祭扫等非公务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3.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4.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5.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9.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聚餐、请吃、吃请;

10.严禁各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向校纪委反映。

来电:029-86173163邮箱:jwjcc@xatu.edu.cn

网站:https://jwjcca.xatu.edu.cn/

来信:西安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纪委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2022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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