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集团首页>>规章制度>>公寓中心制度>>正文

 
清洁员岗位责任制
2007-04-19 23:11   审核人:
  一、冬季每日上午8时,下午2时,夏季每日上午8时,下午2:30两次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厕所、水房地面,做到清扫范围内无污染,无积水,无死角。
  二、每周对楼梯扶手、走廊、厕所(厕所遮拦)、水房墙面和公共门窗清扫擦拭一次,做到无灰尘,无蛛网,玻璃明亮。
  三、每周对厕所用"洗厕净"进行清洗一次,做到大便池、小便池洁白,无异味。
  四、当日垃圾当日清理不得堆放过夜,不得将手纸倒入下水道内,杂物不得从窗户倒出。
  五、负责晚上综合值班的人员每日晚8:30前要清扫完走廊、楼梯、厕所、水房,要保证厕所水房下水畅通。
  六、清洁员负责清扫范围内的小维修工作,做到维修不过夜,并保证负责清洁范围内的设备完好。
  七、每日上午向房管员报告一次学生违纪和设备损坏情况。
  八、负责楼层安全巡视工作,发现了可疑人员及学生违章违纪现象应立即向公寓管理员报告。
九、完成公寓管理中心交办的临时任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