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制订和执行科室的规章制度,负责科室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职工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劳动纪律、廉洁奉公教育和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条 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严格管理人、财、物,杜绝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第三条 协助科室领导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各种文件档案及有关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及一般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做好科室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行文、合同等文件的盖章。
第五条 负责员工的休假、加班的报批,考勤的汇总、上报并做好员工工资发放等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负责“上传下达”的传递工作,协调维修工做好维修检修工作并记录备案,有效对维修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负责本科室的综合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如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第八条 办理固定资产的填报、签收、报废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 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十条 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处修缮科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