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坚持业务知识学习,遵守学校、所在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
第二条 该岗位为该项工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维修人员首先要树立保证人身安全、维修及时有效的思想意识,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不怕吃苦,不嫌脏不怕累,增强服务意识和文明礼貌的工作作风。
第四条 负责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工科楼等给排水及公共设施设备的跑、冒、滴、漏及桌椅窗扣等的零星维修事宜。区分轻重缓急,及时修,不漏修,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树立良好口碑。
第五条 负责对突发性的跑、冒、滴、漏等事故进行处理,一旦出现要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上报,以免造成更大影响。
第六条 维修人员接到办公室派发的维修单后必须及时维修,维修完成后让报修人签字确认并评价,维修及评价完成后交送维修单至办公室留存。
第七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必须坚守值班,接到维修电话进行登记后要及时维修,维修不了的也要及时到场,详细记录不能维修原因,根据现场紧急程度向领导汇报,确定解决方案。
第八条 部门为维修人员配备的维修工具,维修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勤加维护,正常使用。
第九条 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派的各项任务。
总务处修缮科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