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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科紧急事务处理预案
2016-04-28 15:44 修缮科  审核人:

学校的后勤设施一旦发生故障或运行事故,都将影响教学、科研、工作和学习生活,严重者还将威胁到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为尽快排除故障,最大程度减小损失,特作以下规定:

一、修缮科紧急事故定义

凡学校设施、设备(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和行政楼的供排水系统、校区污水管网、楼体内外墙等)在运行中发生故障造成设施运行停止,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的,均为后勤设施紧急事故。

二、紧急事故发生后

(一)操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向主管上级报告;

(二)操作人员应按规范,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控制现场事故的扩大;

(三)上级主管接到紧急事故报告后,应快速(或派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制止危害的扩大;

(四)如发生人员伤亡的,尽快联系急救中心;需要联系安保部门进行人员疏散的,尽快联系安保部门组织人员尽快疏散并封闭现场;

(五)主管负责人在现场应召集有关专业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制订抢修方案,并做以记录,组织抢修。

三、紧急事故的抢修

(一)抢修人员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根据分工,规范作业,实施抢修;

(二)属于专业抢修的尽快报警,请求专业队伍来实施抢修;

(三)抢修负责人在具体负责抢修过程中,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配合,对现场指挥及抢修人员的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四)抢修完毕,由抢修负责人对事故抢修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总务处修缮科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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