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
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满足验收规范、使用的要求。
随时检查工程质量,督促按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文件及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等要求组织施工,发现不合格品,及时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交工程部并及时验证,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使用不合格物资。协助资料员(试件工)搞好材料和成品、半成品的验收或试件制作与送检工作。
加强工序的控制,监督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严把工序交接关,防止上道不合格工序产品流入下道工序。
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
参加对各分部工程的验收。
参加对竣工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试(检)验、预验和验收。
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资料与技术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有义务和权利向单位反映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协助配合项目其它部门(单位)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