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
为保证西工新苑装修房屋验收工作全面完成,保障各位教职工切身利益,依据房屋使用协议中相关规定,组织进行第二次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二次集中验收时间:7月3日—7月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验收对象:未参加第一次集中验收工作且已装修完毕的西工新苑房屋。
3、验收工作安排:(1)由已装修完工未验收房屋的户主主动报名参与第二次集中验收工作。(2)物业管理科负责需验收房屋户主报名工作,并于第二次集中验收工作前完成验收对象统计工作。(3)根据户主报名情况,由总务处、国资处、基建处负责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按照第二次集中验收时间安排表在对应时间对各楼已报名户主房屋进行验收。(4)验收完成后由验收小组填写验收表并签字。户主将验收意见合格的《房屋装修验收表》及装修押金收据交物业管理科服务大厅,由物业管理科汇总后交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财务部统一办理装修押金返还手续。(5)对本次验收中所发现违规改造施工的房屋,由验收小组现场指出并上报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户主本人申请复验。
4、第二次各楼集中验收时间安排表
时间
楼层
日期 |
7月3日 |
7月4日 |
7月5日 |
上午
9:00—12:00 |
1号楼
2号楼
3号楼
4号楼 |
8号楼
9号楼 |
12号楼
13号楼 |
下午
14:00—17:00 |
5号楼
6号楼
7号楼 |
10号楼
11号楼 |
14号楼
15号楼 |
5、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班时间。
6、报名方式
需要参加验收工作的教职工可前往物业管理科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登记或拨打物业联系电话进行登记,也可在各楼业主微信群内@客服报名。
7、请各位需要验收的住户在时间表内查询自己房屋的验收时间,在验收时间内确保屋内有人。第二次集中验收工作完成后不再安排集中验收,如有其它业主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房屋,后期需自行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为避免影响装修押金的正常退还,请广大教职工按时配合验收工作。
8、对在第二次集中验收工作中所发现的违规施工或整改不合格的房屋由验收小组现场指出并上报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户主自行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复验。
联系人:物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15771931080 61080
总务处 国资处 基建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