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安委办〔2021〕53 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应急管理部将于 6 月份下发)和“领导谈安全”在线访谈栏目(省安委办联合新华网、陕西广播电视台 6 月份推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各单位实际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 6 月是第 20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6月1日至24日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一是及时启动 202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安委办计划在
宝鸡市举行“陕西省 2021 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并通过凤凰网进行视频直播。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收看,加强工作部署。
二是开展好“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 月16日,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动员组织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回顾安全生产月 20 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知识能力水平。结合实际,开展走进安全体验场馆、主题公园等场所,通过直播等方式向师生展示安全知识和紧急避险场景,引导干部师生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安全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要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要结合各单位实际,通过电视、广播、短信提醒、宣传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向师生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常识。
四是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活动。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师生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专题性应急管理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积极创作安全生产微视频、微电影、动漫等产品,进一步宣传应急管理、安全发展理念,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陕西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 6 月开始,12 月底结束。省安委办将组织开展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媒体陕西行等活动,我校将积极配合上级工作要求,全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鉴,不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策划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互动、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网站、双微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要拓展宣传渠道,在重点区域、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张贴、悬挂、播放安全生产知识常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作为着力提高安全责任、解决当前安全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走过场,要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推动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单位于“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四 15:00 前简要报送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相关视频、图片等资料,6月 23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版pdf)提交至稳定安全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梁伟樯 电话:029-86173020
电子邮箱:2586805952@qq.com
附件:1.任务分解表
2.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校稳定安全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