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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0-07-23 15:01   审核人: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就在全范围学习宣传民法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多次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系统完备、逻辑严密,集成了新中国70多年的民事法律实践、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和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民法典紧紧围绕着保障人民合法权利而编纂,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理念,必将有力促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安心创业奋斗的动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全校各单位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为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作出贡献。

二、准确学习把握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其中五编14条作出了与教育行业直接相关的规定。学习宣传民法典,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以下重要内容:

一是准确把握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二是准确把握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物权保护方面的基本内容。

三是准确把握合同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四是准确把握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五是准确把握婚姻家庭一般规定、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收养关系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六是准确把握继承制度的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七是准确把握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八是准确把握民法典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的关系。

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点活动

1.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指示要求,要结合实际,近一个阶段要重点组织开展好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2.要将民法典作为本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学习的必学内容,指导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及其他学法用法平台等开展好自学,拿出专门时间读原典、学原文、悟原理,并对个人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有关要求

学习、宣传、贯彻好民法典,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体员工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总务处

                                  2020年7月23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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