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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1-04-14 09:30   审核人: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在 4月15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根据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省委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学校通知文件,结合实际,现就开展后勤保障党委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学校发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增强学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学校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在陕西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密码法、生物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可在“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上下载省委普法办编印的《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宣传应知应会电子手册》)。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国家安全召开主题支部学习研讨会,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职工国家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国家安全能力。

(二)各支部自行组织所在部门职工党员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答题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答题活动。(练习题见附件)

(三)4月11日—30日,各支部要积极组织本支部所在部门职工党员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网上国家安全专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须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齐参与”,进入“4·15有奖竞答”页面参与答题)。要认真学习中国普法网推送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资料,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答题二维码如下:

 

 

(四)依托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我省已建有一批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包括西北工业大学安全教育体验馆、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教育研究院、504 所大型虛拟教育展厅、关中监狱等全省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各支部可以依托这些国家安全教育阵地,组织职工党员实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实践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重要战略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意义。要把组织开展好2021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作为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二)保证宣传效果。各支部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各支部务必于4月19日前将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400 字内)及图片2-3张报后勤保障党委。

 

                                    后勤保障党委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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