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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身触电事故十条措施
2007-04-19 22:52   审核人:

  一、严格遵守停、复电联系制度,不准约时停、送电。
  二、停电检修工作前,要进行验电试验,挂好短路接地线。
  三、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交代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四、绝缘工具要按规定期限和标准进行检查试验。
  五、凡双电源单位(包括自备发电机)必须加装双电源联锁装置,定期检查,严防倒送电。
  六、彻底整改危及人身安全和不合理的电器设备及线路,消除事故隐患,对新装、改装的电器设备及线路,严格履行验收制度。不准乱拉临时线。
  七、低压带电工作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并有人进行监护,登杆时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绳、线手套。
  八、建立健全配电设备的编号标志、警告牌、联锁和遮栏,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九、电器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
  十、可移动的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前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电源线绝缘要可靠,移动要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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