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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2007-04-19 22:59   审核人: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检查上煤机、除渣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流水量大小。
  七、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八、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九、检查炉排速度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十、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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