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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检查评比奖罚管理制度
2007-04-19 23:14   审核人:
  为了将公寓办成一个干净卫生,文明健康,优美舒适的大学生学习、休息、生活之家,加强教育与管理,在贯彻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的同时,实行奖优罚劣。
  一、宿舍舍长负责安排、检查轮流值日情况,全舍学生应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值日职责。实行值日生全天安全、卫生、秩序负责制。值日生要在早晨起床后,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地面、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有序,被子衣物叠放整齐。
  二、对于学生处组织的全院大检查一次或公寓管理中心组织的小检查二次不合格的宿舍,通报批评全舍学生,建议系里撤换本宿舍学生干部,并以此作为该舍学生年终评比先进个人,该班评先进团支部、三好班级及优良学风班的依据之一。
  三、一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二次以上(含两次)的学生,不得报评为先进个人;受"通报批评"的人数超过两名(含两名)的宿舍,本学期不得评为文明宿舍;如人数超过本班住该公寓人数的20%,该班本学年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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