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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2007-04-19 23:59   审核人:

  一、坚持文明安全生产,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学习和教育。
  二、防火、防盗、防事故。
  三、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机械,不准"带病"操作,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四、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遇到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五、搭设脚手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六、在工程的楼梯中,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保护或明显的示警标志。
  七、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同时必须佩带保险绳。
  八、电工在维修及检修时,尽可能在停电后进行,在拉闸后应将操作把手锁住或绑牢,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若必须带电工作,则应在有经验的工人或技术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在低压配电系统中,无论进行任何工作均不许随意改动原来的线路接线,在加包绝缘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站在绝缘垫上进行,并有人在旁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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